网站首页
政务动态
政府信息公开
办事服务
互动交流
概况信息
数据发布
长辈版
无障碍
返回专题首页
您当前所在位置:
首页
> 明光市
>
救灾
>
灾后救助
>
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
【灾后救助】明光市2023年第四季度灾后救助情况
发布时间:2024-01-08 17:20 发布机构:明光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:明光市应急管理局
【字体:
大
中
小
】
打印
2023年第四季度
序号
内容
情况说明
1
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(受灾时间、灾害种类、受灾范围、灾害造成的损失等)
2023年第四季度,我市未发生自然灾害灾情。
2
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
2023年第四季度,我市未出现灾情,未收到上级安排的救灾物资,未发放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。
3
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、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
该评议结果由乡、村级进行公示。
4
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
该评议结果由乡、村级进行公示。
null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